隐蔽工程检查从2002年6月11日开始,检查内容包括隐蔽工程质量(含使用材料)和有关管理制度,检查对象为家装标兵(优秀)企业,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、参加质保金单位及被投诉多的单位共50多家企业。
一、隐蔽工程检查分工程质量和管理两部分,管理部分由带队同志负责检查,工程质量委托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站监测。
二、隐蔽工程质量管理检查的同时,要求被检查单位确定隐蔽工程检查项目和室内空气检查项目(隐蔽工程项目两项、空气质量工程项目1~2项)的详细地址、受检时间、联系人电话、手机及拷机,并及时告之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站。
三、带队人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具体内容包括:
(一)了解被检查单位对整顿规范家庭装潢市场秩序的态度是否坚决、思想是否到位、组织是否落实、措施是否有力。
(二)了解被检查单位在整顿规范家庭装潢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,取得哪些成效,还存在哪些问题以及今后的工作方向和目标。
(三)对被检查单位的结论进行审查,结论意见要做到客观公正。
(四)带队人工作结束后,写出检查小结,内容包括:概况、成绩、问题及建议。对表扬单位要有具体业绩,对批评单位要列出具体问题。
五、检查期间,用餐自理,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吃请和礼品。